修業年限:2年~5年;最低修業年限:二年,修業未滿兩年者,需提出申請,經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進行學位考試相關事宜,得溯及既往。
應修學分數:30學分(含碩士論文研究6學分)
應修(應選)課程及符合畢業資格之修課相關規定:
一、所有專班學生必須選修本專班所開之課程30學分,含碩士論文研究6學分才可畢業。
二、入學後,若研究需要選修非本組課程申請,經開課教授與指導教授同意學生得以本組開授以外之專業課程抵充畢業學分。惟此類學分總和以不超過6學分為限。
三、依據本校「國立交通大學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辦法,入學後需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平台修習學術倫理課程。未通過總測驗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四、依據本校「國立交通大學性別平等教育線上訓練課程實施辦法」,入學後需至本校網路教學平台修習「性別平等教育線上訓練課程」。未通過測驗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五、舉行學位考試前,學生應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供學位考試委員參考。